光大控股全力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香港基本法 附件一和附件二,推动香港政制发展行稳致远
人大常委会3月29日起一连两日召开会议,讨论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订香港的选举制度。
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75、7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一图看懂新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二)
新修订的办法和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自2021年3月31日起实施,原附件一、原附件二及有关修正案不再施行。